芋傳媒 TaroNews - 台灣觀點.芋見真相
瀏覽標籤

高虹安

高虹安涉誣告判刑10月 北院:論文大幅抄襲

高虹安被陳時奮提告誣告罪,台北地方法院比對高虹安博士論文及期刊論文,認定確有大幅抄襲情事,今天依誣告罪判處 10 月徒刑。高虹安回應深感遺憾,將提上訴。高虹安回應表示,她當年提告陳時奮時,並未憑空捏造事實或證據,無論是美國校方兩度給予學術論文無不當之函文,或資策會啟動內部調查並回覆「無智財權違法」,這些證據並經法院採為資策會自訴案不受理判決的證據,足可證明她並無誣告的故意,更無捏造事實或證據。

遭陳時奮控誣告被判10月徒刑 高虹安:將提上訴

新竹市長高虹安告旅美教授陳時奮加重誹謗罪,陳時奮獲不起訴處分後提起自訴,控高虹安誣告,台北地院今天判高虹安 10 月徒刑。高虹安表示,對於判決深感遺憾,將提出上訴。高虹安今天透過親近友人以文字回應,當年提告陳時奮時,並未憑空捏造事實或證據,無論是美國校方2度給予學術論文無不當之函文,或資策會民國 110 年已啟動內部調查,並回覆她「無智財權違法」,這些證據並經法院採為資策會自訴案不受理判決之證據,足可證明她並無誣告之故意,更無捏造事實或證據。

高虹安涉貪一審判刑7年4月 北檢提起上訴

高虹安被控詐領助理費案,台北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高虹安7年4月徒刑。高女的助理黃惠玟、陳奐宇、王郁文判緩刑,陳昱愷無罪。台北地檢署今天表示,已於 16 日提起上訴。新竹市長高虹安(停職中)被控於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案,台北地方法院於7月 26 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欺財物罪判處高虹安有期徒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