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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

林姿妙涉貪遭判12年半 宜檢:刑度過輕提上訴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宜蘭地方法院去年底宣判,處以應執行有期徒刑 12 年6月,褫奪公權6年。宜蘭地方檢察署今天表示,地院事實認定有誤,且刑度過輕,已連同林姿妙在內的 14 名被告提起上訴。林姿妙涉貪案,檢方於 111 年8月起訴包括林姿妙在內共 15 名被告,包含縣府多名主管。其中,林姿妙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罪與洗錢防制法特殊洗錢罪,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鄭文燦遭起訴綠籲勿枉勿縱 廉政會視法院判決再處理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疑涉貪遭桃園地檢署起訴求處有期徒刑 12 年。民進黨廉政會日前已將鄭文燦停權3年,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今天說,目前只是檢察官的求刑,還要經過法院判決,若法院是有罪判決,廉政會再開會討論是否除名。對於鄭文燦被檢方起訴求重刑,民進黨發言人戴瑋姍表示,尊重司法調查,盼勿枉勿縱。

韓國N號房2嫌上訴遭駁回 判34年及15年徒刑定讞

透過網路聊天室散布性剝削影片的韓國N號房事件中2名嫌犯,今天遭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皆維持2審宣判,各判處 34 年及 15 年徒刑。根據檢方調查,文亨旭在 2017 年1月至 2020 年初共犯下 1275 次唆使、脅迫未成年人交出自行拍攝的不雅影片及圖片,並在通訊軟體 Telegram 開設聊天室,散布 3762 個性剝削影片。

警違法搜索求歡毒犯女友案 有人想領檢舉獎金

高雄市新興警分局巡佐趙慶鋒被檢舉涉違法搜索毒犯住家,還向毒犯女友要求發生性關係未遂,一、二審都判8年 10 月,可上訴。有人探詢,趙慶鋒貪污案定讞後檢舉獎金的申領方式。媒體報導,有檢舉人近來向檢調單位探詢,趙慶鋒貪污案檢舉獎金的申領方式。依照「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規定,只要檢舉人在貪污瀆職事實未被發覺前向檢察機關、司法警察機關或政風機構檢舉者,即可依此辦法規定核給檢舉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