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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坦克》謊言、鉅款與婦聯會

婦聯會大門口。資料照。圖片來源:中央社

本文作者為羅承宗,由思想坦克授權轉載。

本月 16 日,婦聯會召開會員大會。以主委雷倩為首的「公益派」,與國民黨主席吳敦義配偶蔡令怡、潘維剛主導的「組黨派」,雙方鬥爭激烈,甚至連蒐集會員委託書的手法都上場,規格猶如民間豪門企業的經營權爭奪戰,令人咋舌。

從 1950 年的「中華婦女反共抗俄聯合會」,到 1964 年去俄更名「中華婦女反共聯合會」,再於 1996 年放棄「反共」,並更名「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婦聯會這個存在臺灣超過一甲子,雖於 1990 年時依《人民團體法》申請設立登記為政治團體,但由於《人民團體法》對社會團體乃至政黨採取低密度規範下,使得婦聯會依舊蒙上一層讓外界難以窺探的神秘面紗。

所幸,伴隨著 2017 年至 2019 年間黨產會的調查、處分相關作為,諸多跨世紀迷團,才逐漸攤在陽光底下,供世人參詳。

勞軍捐流向係經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第五組與軍友會、中華婦女反共聯合會及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共同開會決定,通常由婦聯會得2/3、軍友社得1/3。(圖為婦聯會,攝影:根雨屋)。

「年代久遠、無法提供」的跨世紀謊言

勞軍捐取自於臺灣人民,輿論關心其流向與帳冊明細,並非始於今。1995 年 4 月,婦聯會前主委辜嚴倬雲雖對外表示「婦聯會當年接受的勞軍捐完全都用來蓋軍眷舍、勞軍、援外等,沒有一毛錢落入私人口袋中,目前還剩餘多少,她不便透露,但將在適當時機公布」云云。可惜的是,辜嚴倬雲承諾的「適當時機」一直沒有到來。

2000 年民進黨執政後,在國會長期杯葛《黨產條例》立法的態勢下,雖然很努力地想要釐清婦聯會財務報表乃至勞軍捐輪廓,無奈遭逢到內外雙重阻礙。對內調查部分,儘管通令各機關調閱公文檔案,但無奈官僚體系若非消極懈怠,就是以「相關檔案因已逾《檔案管理法》保存年限而銷燬」作為搪塞。對外調查部分,雖亦屢次向婦聯會調閱相關資料,但大抵均遭婦聯會以「年代久遠、無法提供」作為抗拒藉口。

甚至到了今年 4 月,在辜嚴倬雲等銷毀婦聯會資料事件爆發後,辜嚴倬雲的委任律師在法院裡還在反覆援用這個說辭,令人莞爾。這些帳果真「年代久遠、無法提供」嗎?

以 2018 年作為分水嶺,在此之前,處於各說各話的渾沌狀態。在 2018 年黨產會發動數波資料調查後,被辜嚴倬雲等「銷毀清理」的那些資料固然已回天乏術,但剩餘不起眼檔案箱裡,黨產會卻赫然發現婦聯會「74 次勞軍捐分撥會議紀錄」的機密卷宗。更值得注意的是,卷宗封面即「黃紙黑字」地忠實呈現了從 1961 年 6 月 17 日至 1990 年 4 月 4 日止,共 74 次記錄、完整無缺等相關文字。就這樣,「黃紙黑字」的婦聯會機密卷宗,戳破了「年代久遠、無法提供」這個由婦聯會杜撰的跨世紀謊言(進一步可詳參:勞軍捐史料 曝光過程真神奇)。

388億元的餘額鉅款

婦聯會作為一個年代久遠的政治團體,到今日仍然會有「組黨派」、「公益派」彼此爭奪主導權之事發生。這些人搶奪的,與其說是對老夫人的慈惠眷戀,倒不如是受數百億鉅款所感召。

撇開婦聯會近10年來已陸續捐給旗下四大基金會、辜家相關基金會、國民黨相關基金會與國民黨政治人物的那 19 億元「零錢」不談。婦聯會目前究竟多有錢?適逢今年 4 月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作出停止黨產會將婦聯會不當黨產移轉國有的 108 年度停字第 26 號裁定(審判長林惠瑜、法官黃莉莉、張瑜鳳)。在這份裁定的附表裡,相當清楚地揭露了資產現況。

首先就銀行存款部分,截至今年 2 月 25 日為止,總計為 375 億餘元。其次就有價證券部分,作為政治團體的婦聯會酷愛特定水泥股,手上全部股票是台泥(股票代號 1101),截至今年 2 月 25 日市價為 6 億元,至於不動產部分,2019 年公告現值亦為 6 億元。若全部加總,數額約為 388 億餘元。

「匹夫無罪,懷璧其罪」是婦聯會常拿來溫情呼喚社會支持,並抗拒黨產會清查追討行為的慣用辭語,頗有唯美古風。只是若用最簡單的社會通念來思考:一個會員人數稀少且極微封閉的政治團體,數十年來鮮聞收取會費、亦無選舉募款、政黨補助金情況下,迄今「懷壁」388 億餘元,該如何自圓其說

依婦聯會辯稱,這些都是長年以來各地進出口公會自願捐輸累積而來。然而,在當年外匯管制時代,不繳勞軍捐的商人就無法結匯。這種猶如攔路虎強收過路財的惡霸行徑,已構成具有強制力的實質租稅,怎還有臉裝無辜稱「無罪」?

勞軍捐之惡,不僅國內有名,也驚動國際。1988年台美進行貿易諮商談判時,美方代表曾就我國勞軍捐問題提出詰問,並認為這是美國貨品進口的不公平障礙。甚至到了同年5月,此問題由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研商後,認為「勞軍捐缺乏法律依據,純屬不樂之捐,有關單位支用又無據可查」,遂進一步提出「應該加以廢除」之建議(參見:《經濟日報》,〈勞軍捐於法無據屬不樂之捐〉1988 年 5 月 23 日,01 版/要聞)。這些史實舊報紙一翻就有,無從隱匿。

轉型正義最後一哩路,是法院

總之,這些鉅金乃黨國威權體制下,婦聯會藉勢強募而來,性質上政黨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理應還財於國,方為正辦。尤其,《促轉條例》第 7 條所設置的轉型正義基金,係以不當黨產追徵收入作為唯一來源。這些基金是要拿來作為「推動轉型正義、人權教育、長期照顧、社會福利政策及轉型正義相關文化事務」,甚至在促轉會與各機關共同規劃草案中,不當黨產未來還要運用在「平復政治暴力造成之創傷」、「提升司法人員執法核心價值及行使職權適當性,加強人權保障意識,促進司法改革」等具體事項,具有高度公益性。

遺憾的是,連同婦聯會 388 億元在內的總計 760 餘億元規模的黨產會移轉國有處分,近 3 年來,由於遭逢行政法院慣性准予被處分相對人停止執行的障礙,而無法順利執行。也因如此,即便促轉會都快進入兩年的尾聲期了,但轉型正義基金,迄今仍無法成立。

無可諱言的,2016 年迄今,關於黨產追討到轉型正義,在公共論壇上充斥著大量的惡意攻訐與謾罵。金錢即權勢,金錢即力量。「以錢生權」是黨國資本主義的運作的根本法則之一。黨產的清查與追討過程裡,擋了太多人的利益與財路,這些反作用力也是預料中事。只是讓所有人始料未及的發展是,向來立場保守、有「駁回法院」之譏的行政法院,2016 年以後卻頗為反常,相當積極地捍衛國民黨與其附隨組織的權益。從聲請釋憲、准予停止執行到牛步化審理,令人大開眼界。

2016 年 8 月在黨產會揭牌典禮上,行政院長林全致詞時曾謂,轉型正義、清除不當黨產是台灣民主的最後一哩路。如今看來,這最後一哩路不在立法院,也不在屬行政部門的黨產會,要不要破除謊言、回收不當黨產,都在行政法院法官們一念判斷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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