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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變住家廣告不實 公平會開罰興富發150萬元

因應汛期到來,台中市政府18日表示收到勞動部公文,同意拆除造成中捷事故的興富發公司「文心愛悅」建案塔吊,以免頂樓塔吊殘部徒增風險。(來源:中央社,台中市政府提供)

興富發建設及巨豐旅館管理顧問公司銷售台中市南屯區建案「文心愛悅」,宣稱的住家戶數與事實不符,公平會認定違反公平交易法, 19 日委員會議通過,分別處興富發公司及巨豐公司新台幣 150 萬元及 75 萬元罰鍰。

公平會指出,興富發建設及巨豐公司銷售台中市南屯區建案「文心愛悅」時,提供資料給媒體報導,並於興富發公司網站刊載「住家 569 戶、店面8戶」的媒體報導內容,但事實上,建案有 177 戶為商業用,僅 392 戶為住宅使用。

公平會表示,興富發公司網站轉載「住家 569 戶、店面 8 戶」的報導內容,會讓民眾認為此建案除了 8 戶店面,其餘 569 戶都是提供住宅使用;但根據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提供意見,建案並未申請變更用途,依核准平面圖說及面積計算表,店鋪共 8 戶、辦公室共 177 戶、集合住宅共 392 戶,如果辦公室擅自變更為供住宅使用,則違反建築法第 73 條規定,應依同法第 91 條規定予以裁罰。

公平會提醒,業者如果要提供資料給媒體報導,應該注意所提供的資料及報導內容是否與事實相符,而且如果是預售屋的話,一般民眾只能依賴建案業者所提供的資訊,當報導刊登內容錯誤,業者又疏於查證,進而將錯誤資訊轉載於公司網站,可能構成不實廣告,有違法問題,除了商譽受損,還會受處罰,建商不可不慎。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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