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 43 歲方姓男子去年第3度酒駕,還因開門不慎,造成後方騎士摔倒受傷,遭重罰新台幣 21 萬元,逾期未繳,直到存款遭凍結、名下不動產遭查封,才辦理分期繳納。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方姓男子 2019 年8月、9月間2度酒駕,去年4月再犯,酒後駕駛柯姓女友名下的小貨車,車停路邊疑似未注意後方來車就開車門,導致後方電動車騎士閃避不及,倒地受傷。
花蓮分署指出,車禍發生後方男疑為規避警方酒測,在附近攤販買啤酒當場喝下,企圖混淆酒測判斷,柯姓女友還意圖頂替方男接受酒測,技倆都被警方識破。
花蓮分署指出,柯女遭法院判處拘役 30 天,可易科罰金;方男雖獲不起訴處分,但因5年內3度酒駕屬累犯,被花蓮監理站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重罰 21 萬元,又因逾期未繳納,今年1月底移送強制執行。
花蓮分署指出,收到案件後,立即調查方男名下財產,並於3月間扣押他的存款及股票,合計凍結逾 12 萬元,也查出方男在屏東有數筆不動產,另囑託屏東分署查封,方男自知難逃法網,日前自行前往花蓮分署辦理分期繳納。
花蓮分署指出,為有效遏止酒駕歪風,貫徹「酒駕零容忍」政策,將強力執行酒駕裁罰案件,對於滯欠酒駕罰鍰賴帳不繳的義務人,採取強力執行措施,民眾若有經濟困難,可申請分期繳納。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