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今天提出政府核災應處最新報告,質疑台灣估算核災賠償與重建經費明顯少於日本,核災發生當下的「斷然處置」更是考驗人性。監委趙永清認為,政府未對核災做充分準備,應終結核電。
監委田秋堇、王麗珍、趙永清、林盛豐針對「我國對於核災救災與復建總社會成本於法律面及執行面之分析」,進行調查研究,今天在監察院舉行記者會對外說明報告內容。
田秋堇表示,日本福島核災的社會成本高, 2011 年至 2019 年度已投入復原重建相關預算約新台幣 10 兆 8950 億元,東京電力公司在 2020 年 10 月 16 日公布的最新資料,因核災事故而支付的賠償總金額達 2 兆 8859 億元。
田秋堇還說,法國輻射防護與核能安全研究所( IRSN )也估算,若發生核災,整體損失恐達 14 兆元。
對比台灣,田秋堇表示,台電參考日本福島事故經驗,準備災民 7 日緊急安置作業7億 8000 萬元,但經費遠遠不足日本、法國。
田秋堇指出,原能會 2011 年專案報告指出,民眾疏運及收容、污染清除、專業人員徵調等行政費用約 1.32 億元,另外地方政府也曾估算核災事故影響農漁牧產品損失臨時性補償,分別為核一廠 2.09 億元、核二廠 1.23 億元、核三廠 3.98 億元
另外,若單看福島核災損害賠償支出,田秋堇說,至今將近 2.5 兆元,依法台灣對每一核子事故所負賠償最高限額為 42 億元,僅為日本福島核災賠償金額的 0. 17 %,差距至為懸殊。
另外,田秋堇也質疑,台灣核電廠周圍的緊急應變計畫區僅以周圍半徑 8 公里為劃定範圍,對比加拿大、西德 10 公里,美國 16 公里,瑞士及芬蘭 20 公里有相當落差,更與日本福島核災實際疏散 30 公里以上範圍,顯有差距,恐增加受災風險。
除此之外,監委調查後認為台電雖建立「斷然處置程序」與指引因應複合式天災,但此程序是成敗關鍵,須賴現場工作人員大難來臨時仍原地死守,為人性嚴酷考驗,難說是萬無一失,已另案調查當中。
趙永清補充指出,政府面對核災沒有做好充分準備,一直未嚴肅面對,這態度舉世皆然,日本、俄羅斯也未料到會發生核災,而台灣地狹人稠,又面臨核電廠施工品質落差、核廢料無解的情況下,沒有資格再興建核電廠,趕快終結才是好的因應之道。
趙永清說,若真的發生如福島般的核災事故,對台灣來說是亡國滅種的危機。
媒體詢問,此刻公布調查是否代表監察院對重啟核四公投案的立場,田秋堇指出,該報告本來就是今年底結案;趙永清則說,歷年來,不分黨派的監委都對核四提出糾正案,此時公布調查無涉政治目的,而公投前讓資訊更充分、透明化,民眾才能做出正確的抉擇。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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