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上週預告修正「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首度將機組員於機上或國外執勤時違反防疫規定納入民航法開罰,預計近日正式實施。
民航局說,目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有針對長程航班或入境他國的機組員返國後,訂有明確的檢疫措施,違反規定可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但傳染病防治法對在機上或在國外執勤的飛航作業人員違規者,無開罰依據,民航法現有罰則都是規範飛航安全,也無法罰違反防疫的飛航作業人員,目前都是由航空公司自行處罰。
民航局特別修正「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新增規範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航空公司應確保飛航組員、客艙組員、簽派員及維護人員等相關飛航作業人員於執勤期間,遵守民航局依指揮中心的防疫健康指引原則,訂定及公告的管理措施,違反規定者,可依民航法處罰,這也是首次將飛航人員違反防疫規定納入民航法開罰。
目前,民航法對航空公司違規的罰鍰是新台幣 60 萬元到 300 萬元,對個別飛航作業人員違規是罰6萬元到 30 萬元。
這項新規定預告期只有4天,交通部預定近日內正式公告實施。
根據民航局公告的「機組人員健康管控措施」,執行國外過夜任務時,從報到、飛航外住宿,有 20 多項規定航空公司及機組員應遵守,例如:飛航組員全程戴口罩並有全套防護裝備、組員專用廁所、外站住宿期間原則同樓層1人1房且禁離房間及訪客(特殊情況須經同意)、公司專責偵測外出及訪客、組員每日報告行動及健康,外站旅館名冊報民航局備查等。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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