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職併公職溢領退休金,銓敘部今天表示,15 位退職政務人員尚未返還,將向所屬社團請求連帶返還,社團如仍未繳還,將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黨職併公職溢領退休金返還一事,銓敘部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為應社會各界關心公職人員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情形,截至銓敘部追繳書面處分所定 107 年 8 月 10 日的返還期限止,於銓敘部支給部分已經返還者,計有 3 個社團及 2 位退職政務人員,其返還金額合計 5261 萬餘元;尚未返還者,計有 4 個社團及 15 位退職政務人員。
根據銓敘部 5 月發布新聞稿指出,退休(職)人員因採計社團年資而有溢領金額部分,經逐一清查後,總計溢領金額約 2 億 1932 萬元。
依此估算,目前已追回溢領 5261 萬元,尚有 1.6 億餘元還待追回。
新聞稿指出,對於尚未返還銓敘部及其他各支給機關者,於社團部分,後續將依行政執行法規定,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至於退職政務人員部分,將依「公職人員年資併計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規定向其曾採認的社團專職人員年資所屬社團請求連帶返還;該社團如仍未繳還,將依行政執行法規定,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至於其他各支給機關追繳返還情形,因涉及中央部分基金預算機關(公立學校)及各地方政府作業,尚在清查中。
「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民國 106 年 5 月 10 日公布施行。銓敘部 5 月間發布新聞稿指出,總計經扣除已採計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者,計 271 人(含公務人員 250 人及政務人員 21 人);退離給與經重新核計而受影響者,計 219 人(含公務人員 202 人及政務人員 17 人)都應依處理條例規定,自 107 年 5 月 12 日起,依重新核計後的結果減少支領退離給與。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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