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被控槍殺同性密友 陳萬庭更三審逆轉無罪 芋傳媒 2020-12-16 12:29 男子陳萬庭被控與劉姓員工同性情誼甚密,不滿對方欲與女友同居,趁投宿旅館時槍殺劉男。陳萬庭歷審均遭判有罪,殺人部分一審判刑 15 年,高院更三審今天以罪證不足,改判無罪。台灣高等法院更三審以不能排除死者自行開槍自戕的可能等理由,認為陳萬庭殺人罪證不足,改判無罪,並撤銷陳萬庭的羈押處分,准以新台幣 30 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且限制出境出海 8 月。檢察官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