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藐視國會罪
《張國財專欄》藍白立委萬歲!
藍白立委三讀通過的「人事同意權」、「聽證權」、「調查權」,輾壓考試院、司法院、監察院!集人事任用考核、警察、調查局、檢察官、法官工作於一身的立委,非「三頭六臂」而何?
刑法藐視國會罪三讀 公務員虛偽陳述最重關1年
在藍白挾人數優勢下,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刑法部分條文,增訂藐視國會罪,規定公務員於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的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 20 萬元以下罰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4月 15 日初審通過藍白所提國會職權相關修法,包括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但在場立委未達成共識,保留送黨團協商,後續經委員會的協商下無法取得共識,送院會處理。
民團破萬人抗議 李明哲:藍白不代表民意
立法院今天續審國會職權修正法案,民間團體指有破萬人到立法院周遭抗議。遭中國監禁 5 年的李明哲表示,不經討論、只有多數是獨裁國家式民主,國民黨與民眾黨不代表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