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第2季起財報送董事會前 董事長等3人需先蓋章 芋傳媒 2019-07-18 22:37 金管會今天宣布,公開發行公司自今年第 2 季開始,提財務報告送進審計委員會或董事會前,需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先簽名或蓋章,違者處新台幣 24 萬至 480 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