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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

政院修法產檢假增2日 夫妻同時請領育嬰津貼

因應少子女化,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多項配套修法,讓夫妻得同時申請育嬰假、並得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及產檢假增加2日與放寬彈性工作的要件,且軍公教勞一體適用。行政院5月推出「友善生養環境」政策,今天院會通過相關配套修法,包含與考試院會銜的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以及性別工作平等法、就業保險法、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志願士兵服役條例及軍人保險條例等5項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友善育兒7月加碼 育嬰留停8成薪、產檢假多2天

為促進民眾生養意願,勞工育嬰留停新制7月上路,除產檢次數調高至 14 次,產檢假配合新增2天外,育嬰留停津貼也從6成薪提升至8成,請育嬰留停須提前 10 天預告雇主。因應少子女化趨勢,行政院長日前拍板投入新台幣 91 億元經費擴大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增加產檢次數至 14 次等,其中跟勞動部有關少子女化政策,包含放寬育嬰留停規定、工作時間彈性調整、產檢假天數增加以及育嬰留停津貼加碼,相關政策都於7月1日上路。

育嬰留停新制7月上路 勞工須10天前預告雇主

育嬰留職停薪新制將於7月上路,勞工申請育嬰留停須提前預告雇主,勞動部近日預告相關法規,參考離職、解僱預告期規定,將日期訂為 10 天前。現行法規規定,受僱者申請育嬰留停,應事先以書面向雇主提出,而育嬰留停期間,每次以不少於6個月為原則,要低於6個月須與雇主協商。行政院日前拍板放寬育嬰留停相關規定,包含雙親可同時申請育嬰留停及津貼,請育嬰假時也不需一次就請6個月,但不得少於 30 天,少於6個月的次數以2次為限,且須提前預告雇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