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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育嬰留停津貼3085名男性申請 創歷年新高

資料照。非新聞當事人。圖片來源:中央社

就保法已刪除父母不得同時請領育嬰留停津貼的規定。勞保局今天表示,統計今年 2、3 月,男性申請數皆有正面成長,3月達到 3085 人更為育嬰留停津貼開辦以來的新高。

勞動部勞保局今天舉辦記會表示,「就業保險法」自今年 1 月 18 日修正施行,刪除父母不得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規定,此後父母同為就業保險被保險人,且符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請領條件者,即可同時請領津貼。

勞保局普通事故給付組組長劉秀玲告訴中央社記者,根據統計,今年 2 月總申請人數為 7273 人,男女分別為 1625 人、 5648 人;3 月總申請人數為 1 萬 798 人,男女分別為 3085 人、 7713 人;今年 3 月男性申請人數也創育嬰留停津貼開辦以來的新高。

劉秀玲說明,育嬰留停津貼自2009 年開辦以來,平均男性申請比率約 18 %、女性約 82 %;今年初修法後,2 月男性比率約 22 %、3 月持續增加至約 29 %,顯示修法的確對於男性申請有正面幫助。

依「就業保險法」規定,被保險人只要參加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於子女滿 3 歲前,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向公司辦理育嬰留職停薪,即可向勞保局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給付標準以被保險人育嬰留停當月起前 6 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 60 %計算,每一子女合計最長發 6 個月。

此外,自去年 7 月 1 日起「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已施行,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被保險人可再加發平均月投保薪資 20 %薪資補助,故合計被保險人共可獲得平均月投保薪資 80 %津貼及補助,讓父母照顧子女更無後顧之憂。

勞保局舉例,假設父母均符合「就業保險法」請領規定,如同時留職停薪照顧小孩,則 2 人共可申請最長 12 個月津貼及薪資補助;若父母平均月投保薪資均為新台幣 3 萬 6300 元,每月 2 人各可領到 2 萬 9040 元,最長半年合計可領到 34 萬 8480 元。

勞保局提醒,去年 7 月 1 日起加發的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是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合併發給,為簡政便民,被保險人無須另行提出申請。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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