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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志

煽動包圍警總 黃之鋒入獄13個半月

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因為觸犯「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今天被法庭判處入獄 13 個半月;同案被告的眾志前主席林朗彥入獄7個月,成員周庭入獄 10 個月。去年6月初「反送中」運動爆發,黃之鋒等人於同月 21 日呼籲運動示威者包圍灣仔警察總部,其後被捕,同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黃之鋒等人認罪還押 法官12/2宣判

香港眾志前秘書長、前主席林朗彥和成員周庭今天在法庭承認煽惑他人參加未經批准集結等罪,法官宣布下月2日判刑,各人還押監房看管。去年6月 21 日,在「反送中」運動爆發之際,大批人在立法會大樓附近聚集,黃之鋒等人其後以揚聲器呼籲在場的人轉往包圍灣仔警察總部,要求警方取消對示威的暴動定性,期間參與者曾經堵塞總部出入口。

黃之鋒等人包圍警總案開審 將選擇認罪

已解散的「香港眾志」前骨幹黃之鋒、林朗彥和周庭涉嫌於去年6月發起包圍警察總部,案件今早再度開庭。黃之鋒出庭前對媒體說,3人將承認所有控罪,法官可能即時判刑。「反送中」運動去年6月爆發後,民主派政黨香港眾志於同月 21 日發起包圍灣仔警察總部,有大批支持者參與。警方之後逮捕了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林朗彥和成員周庭,控告3人煽惑、組織、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今天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度審訊。

黃之鋒又遭拘捕 港警指2019年涉違禁蒙面法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今天中午前往中區警署報到時再被拘捕,警方指黃之鋒去年 10 月5日涉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違反「禁蒙面法」。律師現正陪同錄取筆錄。黃之鋒的臉書( Facebook )粉絲專頁下午發文作上述聲明。香港電台則引述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表示,社運人士古思堯原定下午2時 30 分到醫院回診,但1時許在家中被重案組人員拘捕,警方指他涉及去年 10 月5日的非法集結案,已到長沙灣警署錄筆錄。

周庭:香港眾志去年日經刊廣告 港警指違國安法

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8月 10 日被港警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逮捕,後獲准保釋。周庭獲釋後昨天首度向警方報到,她表示,港警指香港眾志去年在日經新聞刊廣告,涉違反國安法。香港眾志去年8月在日本經濟新聞刊登廣告,呼籲國際社會支持香港民主抗議,聲援反送中;廣告費透過集資募款而來,該廣告還有刊登在美國紐約時報、法國世界報、德國法蘭克福匯報等媒體。香港眾志已於6月 30 日「港區國安法」生效前幾小時宣布解散。

港媒:香港電台刪除羅冠聰訪問節目

據報導,官方香港電台刪除了前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參與接受訪問的一個節目,原因是羅冠聰「被警方通緝」。但實際上,警方至今並未公開證實羅冠聰被通緝。明報今天在報導中表示,港台上月製作及播放了一輯有關立法會選舉延後一年舉行的節目,當中訪問了曾宣布參選立法會議員的羅冠聰。

黃之鋒等核心成員陸續退出 香港眾志宣布解散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天通過「港區國安法」,黃之鋒等4名核心成員宣布退出香港眾志。香港眾志下午則發聲明表示,將解散和停止一切會務。香港眾志 30 日下午在社群網站臉書( Facebook )發文表示,上午突然得知該會秘書長黃之鋒、常委羅冠聰和敖卓軒,以及成員周庭,相繼自行宣布離任職務,並退出香港眾志。

港區國安法通過 黃之鋒羅冠聰等4人退出眾志

在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港區國家安全法」後,香港眾志的核心成員黃之鋒、羅冠聰、周庭和敖卓軒等人,同時宣布退出眾志。外界猜測,4人可能擔心「港區國安法」生效後受影響,牽連香港眾志,因此選擇退出,但這也令眾志「名存實亡」。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在社交平台臉書( Facebook )貼文指出,「國安惡法壓境、解放軍演示狙擊『斬首』,在香港從事民主反抗,憂心性命安危已不再是無稽之談。以十年起計的政治牢獄、送到白屋嚴刑銬問、乃至直接送中,誰也沒有辦法確定明天」。

黃之鋒:堅持下去 毋懼港版國安法

針對北京當局決定訂定港版國安法,香港眾志祕書長黃之鋒昨晚表示,他和眾志別無選擇將會堅持下去,繼續推動國際社會關注香港民主自由和人權問題,絕不撤退。黃之鋒 21 日深夜在臉書發表「堅持下去,並不是我們真的足夠堅強,而是我們別無選擇」的聲明表示,港版國安法根本就是為「國際戰線手足」量身訂做,北京當局目的是中斷眾志最能夠著力及累積了一定成效的「國際線」工作,眾志必定成為被打擊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