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國中導師與學生交往發生關係 嘉院判緩刑4年 芋傳媒 2023-12-31 13:58 嘉義縣1名國中女導師被控今年1、2月間,與班上男學生交往並在教室等地發生關係,學生家長報警、起訴,嘉義地院審酌雙方合意、已和解,判1年8個月,緩刑4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