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警案被告交保重裁百萬元 檢方研議是否再抗告
針對殺警案鄭姓被告諭知 50 萬元交保一案,嘉義地方法院今天重裁被告於 24 小時內繳納 100 萬元,若無法具保繼續羈押。嘉義地檢署將審酌被告狀況等情形,再決定是否提抗告。嘉義地方法院庭長兼發言人洪嘉蘭表示,被告自去年 7 月羈押迄今已 10 個月,雖於看守所內定時服藥,但仍存精神病狀(包括妄想、現實感受損),須接受長期治療。被告犯行情節重大,且於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時,朝依法執行職務被害人攻擊,被害人家屬傷痛無法彌補,並導致社會大眾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