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縱火前女友宿舍大門口 男子判刑5年定讞 芋傳媒 2021-06-01 18:51 王姓男子不滿遭提分手,竟在前女友居住的大學女生宿舍大門縱火,幸未造成傷亡。一、二審法院認為王男犯罪情節、惡性重大,依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全案起於民國 108 年間,王姓男子當時就讀台南市一所大學並與女同學交往,因不滿遭提分手而心生怨恨; 109 年元旦凌晨3時許,王男憶及分手一事心情低落,在前女友居住的大學女生宿舍1樓入口處,點燃2桶裝有 34 . 36 公升汽油的塑膠桶,引發大火及濃煙。
性別 如何和平分手? 兩性專家:避免太刺激對方 芋傳媒 2018-07-07 14:41 全台各地近日陸續傳出情殺案,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諮商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監事林世莉建議,情侶談分手的時機很重要,也要避免過度刺激對方,以健康方式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