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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
立院三讀修正保險法 鼓勵保險業投資公共建設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修正保險法部分條文,放寬保險業擔任公共投資及社會福利事業董事、監察人原本最多只能有1/3比例的限制,希望提高保險業參與投資公共建設意願。三讀通過的修正條文,明定保險業派任投資於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的董事、監察人席次,不得超過被投資事業全體董事、監察人席次的2/3,並規範保險業派任被投資公司董事席次達半數者,該被投資公司應設置至少1席具獨立性的董事。
經濟衝擊也應超前部署 陳冲籲留意保險業衝擊
武漢肺炎疫情蔓延,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董事長陳冲肯定台灣疫情管控不錯,但也應就經濟生命力把脈,給出全面性藥方,留意電子製造業斷鏈風險,維持金融體系穩定並關切疫情對保險業衝擊。
保險業另設總部以一處為限 6個月內完成整併
金管會今天表示,為避免名稱混淆,保險公司展業處須改名通訊處,也規定若總公司地方不夠,若要另外設辦公場所僅能以一處為限,且須於 6 個月內完成移遷整併。
保險業負責人新規定3/1上路 違法當然解任
金管會今天表示,保險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準則修正案已完成預告,主要重點包括落實金金分離、資產規模達兆元以上保險公司要提高專業董事比例、違法者當然解任等,於 3 月 1 日正式上路。
金融業今年罰鍰突破3億元 保險業罰最多
金管會今天統計,今年截至 12 月 26 日止,金管會對銀行業、產壽險、證券期貨(含上市櫃公司)罰鍰金額合計為新台幣 3 億 122 萬元,其中以保險業吃下罰單最高,高達 1 億 3560 萬元。
保險業補利差損長年投資海外 有高財務槓桿風險
台灣保險業資產規模目前已高達 29 兆元,其中,海外投資卻高達 17.7 兆,學者分析,保險公司因長年吸收保戶資金,為了彌補利差損,將錢拿去海外投資,產生高財務槓桿風險,未來將面臨增資問題。
保險業淨值比低於3% 2020年4月1日起須增資
為強化保險業經營體質,金管會規定,除資本適足率(RBC)須達 200 % 外,也增訂淨值比率須高於 3 % 的監理指標。保險局今天表示, 2020 年 4 月 1 日起,將要求淨值比未達 3 % 的公司限期增資。
金管會禁止保險業資金 透過創投介入經營決策
金管會今天表示,近期將預告保險業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 3 大修正重點,其中一項為禁止保險業資金,透過創投或其他方式,介入該創投及創投投資的公司的經營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