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 TaroNews - 台灣觀點.芋見真相
瀏覽標籤

議員

《張國財專欄》胡審亂判的法官不需要審判?

同樣的涉嫌詐領助理費、同樣檢察官認證的「犯後態度不佳」、同樣的二審法官郭豫珍:童仲彥是「錢(助理費)不能任由議員挪作他用」,重判三年十月、褫奪公權二年;高虹安是「錢(助理費)是立委的『實質補貼』,可『彈性勻用』」,輕判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