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官司的時候,看的是證據,如果對方書狀寫什麼『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法官會覺得你是勒供三小。
從政,應該從實際面、從管理面、財務面看事情,而不是用一堆形容詞,稱對方禽獸什麼的,那種詞藻看起來很爽,實際上對施政一點用也沒有。
莫德納疫苗我們已經花錢買了今年 2000 萬劑、明年 1500 萬劑,合約註明有新產品可供替換(可以換次世代疫苗),供貨有彈性,但現在施打數不振,大家愛打不打的,剩一堆,那為什麼還要花錢再買 BNT 次世代疫苗呢?
套一句之前國民黨很愛講的,這些多花的錢,可以讓多少兒童吃營養午餐?
如果沒辦法回答這個問題,講再多形容詞,也沒辦法掩飾要多花錢的事實,也沒辦法閃躲次世代莫德納疫苗打不完銷毀浪費的問題。
原文出自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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