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選手在東京奧運表現亮眼,地方政府紛紛加碼獎金,北市雖未跟進,不過依據過往規範,前8名選手將獲得5%獎勵金及訓練補助金,羽球男雙金牌得主王齊麟可再拿到 152 .8萬元。
台北市體育局表示,根據「台北市績優運動選手與教練及學校或體育團體獎勵金發給辦法」,奧運前8名的選手可獲頒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北市將給5%獎勵金。
此外,為鼓勵選手安心專注訓練,奧運前8名選手可依「台北市績優運動選手訓練補助金發給辦法」,申請訓練補助金,個人項目每個月提供新台幣2萬 2000 元,3個人(含)以上的團體項目則提供1萬 5000 元,同一時間只能申請1次,最多領取2年。
「國光體育獎章」規範,奧運金牌的獎金為 2000 萬元,銀牌為 700 萬元,銅牌為 500 萬元,第4名 300 萬元,第5名及第6名 150 萬元,第7名及第8名 90 萬元。
依此計算,拿下羽球男子雙打金牌的王齊麟將可獲得台北市加給的 100 萬元獎勵金及 52 .8萬元的訓補金,共 152 .8萬元;射箭男團銀牌的鄧宇成則可拿到 35 萬元獎勵金及 36 萬元訓補金,共 71 萬元。
桌球混雙銅牌林昀儒可獲得 25 萬元獎勵金及 52 .8萬元的訓補金,且在男子單打闖進4強,還有 15 萬元的獎勵金,共 92 .8萬元。
體育局表示,除了發給績優選手獎補助金外,體育局也建構完整培育資源,以基層訓練站為基礎,推動基層競技運動選手培訓,制定各項培訓練專案計畫,並導入運動科學、運動防護支援以及醫療照護,提供選手最全面的照護及培育體系。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