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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韋禎專欄》複數選區的罷免門檻必須提高

遭罷免的桃園市議員王浩宇(資料照)。圖片來源:中央社

現在罷免的門檻是同意票要超過 25%,這個基礎完全是單一選區下的思考。用最單純的模式來分析,單一選區是 2 選 1,爭取過半支持;要罷免的話,則需要另半沒支持的,超過一半出來同意罷免。

圖片來源:取自 曾韋禎 臉書

所以,在多席次選區下;以兩席來說,最單純的模式是 3 選 2,所以只要爭取超過 1/3 就能當選;要罷免的話,就是要沒支持的 2/3,超過一半出來同意罷免。

圖片來源:取自 曾韋禎 臉書

為什麼要這樣做?有的選區是十幾席,當選基礎是 8%,可能就是唯一的小黨;如果大黨要集體封殺的話,很容易就能把小黨都幹掉,那就違背複數選區的設計基礎了。

依最簡單的罷免邏輯來算,4 席以上的選區,門檻就要提高到 40% 了;像中壢那種 11 席的,至少要 45% 才合理。

為了維護選舉制度的公平性,絕對有需要立即修法調整複數選區的罷免門檻。

圖片來源:取自 曾韋禎 臉書

另外,有人怪民進黨冷處理罷免案、公投案。罷免是出於對某人的仇恨,在沒有其他誘因下,要民眾特地出門去表達對某人支持的動力,當然會遠低於仇恨;同樣地,要選民特地出門去抵制不理性的公投提案,動力也會比較低。

對於這種非理性的罷免案、公投案,低調、降低投票意願,才是正確的方式。

桃園市議員王浩宇罷免案16日投票,部分投開票所上午出現排隊人龍。圖片來源:中央社

原文出自曾韋禎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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