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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鉛中毒案 消基會提團體訴訟求償逾12.7億

台中鉛中毒案,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依照違反藥事法罪嫌,起訴開處方的盛唐中醫診所醫師呂世明等3人,圖為檢方前往呂世明家中搜索,查扣相關證物。圖片來源:中央社

台中市盛唐、九褔中醫診所涉嫌提供含鉛中藥,造成多名病患血中鉛濃度超標中毒就醫,消基會今天協助受害者到台中地方法院遞狀提出團體訴訟,共求償新台幣 12 億 7000 多萬元。

消基會指出,中市盛唐中醫診所、九褔中醫診所於 2020 年7、8月間爆發涉嫌開立提供含鉛等自費藥材,造成多名病患血中鉛濃度超標中毒就醫,經台中市政府依違反醫療法、藥事法函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消基會表示,全案經台中地檢署於去年 12 月2日偵查終結,將盛唐與九褔中醫診所負責人、及中藥商等,以違法藥事法、供應調製禁藥、販賣偽藥及禁藥、業務登載不實、過失傷害等罪起訴。

在事件發生後,台中市政府法制局協調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協助受害民眾向提供診療藥材的盛唐、九褔等中醫診所及提供藥材的欣隆藥業有限公司提起團體訴訟,進行後續求償。

消基會指出,受委託提出團體訴訟的消費者共計有 30 人,其中向盛唐中醫求償者有 20 人,年齡最大 85 歲,最小的5歲。另向九褔中醫求償有 10 人,年齡最大 69 歲,最小的 12 歲。

消基會表示, 30 名受害者中有1家4口、1家3口、夫妻及多名罹患癌症者,除了因金屬中毒引起的疼痛、手腳麻痺、貧血、煩躁、記憶力出問題等症狀,還要面對辛苦的解毒過程及醫藥費等經濟壓力。

為協助受害者進行法律訴訟,消基會中區分會組成律師團認為,被告因故意行為導致消費者不可回復的重金屬中毒,嚴重侵害消費者身體健康,依消費者保護法請求受損害賠償額5倍的懲罰性賠償金,共計 12 億 7000 多萬元。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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