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押立委蘇震清以心臟病為由,聲請戒護就醫到醫院看診。媒體今天問到蘇震清是否有特權,法務部次長蔡碧仲說「沒有」,這是監所的職權,法務部不宜就個案表示意見。
立委蘇震清涉嫌收賄遭起訴,移審到台北地方法院後繼續羈押。蘇震清日前以自己有心臟疾病為由,聲請戒護就醫。北院裁准由台北看守所戒護蘇震清到醫院看診,當日來回。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審查立委所提中華民國刑法第 87 條條文修正草案等案,蔡碧仲等人受邀列席報告;蔡碧仲會前接受媒體堵訪,被問到蘇震清戒護就醫是否有特權,蔡碧仲說,沒有。
蔡碧仲指出,戒護就醫與保外就醫不同,戒護就醫是一般的監所,有其固定醫療資源,當在監或在所的嫌犯或人犯,認為醫療資源不足時,就會有這樣的處理方式,但這是監所的職權,法務部不宜就個案表示意見。
蘇震清日前透過台北看守所向北院陳報指出,因罹患心臟疾病,安排於 10 月 30 日戒送至亞東紀念醫院心臟內科門診診療,依羈押法第 56 條第2項規定,陳報北院核准。
北院認定,本件有事實足認被告有護送至醫療機構醫治的必要, 10 月 29 日裁定核准由台北看守所護送蘇震清到醫療機構醫治。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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