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指社團年資處理條例應釋憲,黨政人士今天表示,根本撈過界,違反權力分立的憲政原則;部分監委基於黨派之私,這樣大膽放水,更讓人質疑監察院這個憲政盲腸存在的意義。
監察委員仉桂美、王美玉今天表示,「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第 5 條與第 7 條規定有違憲之虞,考試院應儘速聲請解釋憲法,以保障公務員基本權利。
考試院退撫司長陳紹元今天接受訪問時表示,針對此議題,日前台東地方法院行政庭在處理相關訴訟案件時,已對此提出釋憲,且釋憲案已成立並在司法院處理中,考試院未來會依據司法院所提出的爭點配合說明,若未來召開說明會、言詞辯論庭也都出席參與,因此基於已成案,考試院不會對此重複提出釋憲。
黨政人士晚間表示,監委放水黨職併公職,不僅違反公平正義、違背國民期待,監察院甚至還叫考試院去釋憲,根本撈過界,違反權力分立的憲政原則。
黨政人士說,部分監委基於黨派之私,這樣大膽放水,更讓人質疑監察院這個憲政盲腸存在的意義。
這起案件源於,前中央社記者、前監察委員黃肇珩陳情,她於退休時依法請領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並辦理優惠存款,現因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社團年資處理條例)的規定,除重新核算扣除她在中央社的社團及公保投保年資外,並追繳已經支領的退離給與(優惠存款利息)新台幣 543 萬元。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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