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前漢生病患者家屬所提國賠訴訟,法院一審判決國家應負賠償之責。首相安倍晉三今天宣布,考量到家屬所承受難用筆墨言語形容的遭遇,將不會上訴。
住在日本各地的 561 位前漢生病(leprosy,舊稱痲瘋病)患者家屬提起集體訴訟,認為因為國家對漢生病患者採取錯誤的隔離政策,連帶造成患者家屬權益受損,熊本地方法院 6 月 28 日首度判決國家應負賠償之責,總額約 3 億 7000 萬日圓(約新台幣 1 億 605 萬元)。
這是法院首度認為,國家採取隔離政策不僅對前漢生病患者,甚至對家屬造成損害同樣負有責任。
日本放送協會(NHK)報導,針對一審判決結果,日本政府必須在本月 12 日前決定是否上訴,安倍今天上午在內閣會議前,先跟厚生勞動大臣根本匠、法務大臣山下貴司等人進行研議。
安倍會後受訪時說,雖然針對這次地院判決內容,有一部分確實很難接受,但考量到家屬遭受難以用筆墨言語形容的痛苦,「不能再拖下去」。
他說,基於這樣的想法,雖然沒有類似前例,但已指示相關首長在不上訴的情況下進行檢討。
至於安倍所說對判決內容也有難以接受的部分,山下說,現階段無法回答,但早晚會在適當時間用適當方式說明。
前漢生病患本人提出的訴訟,熊本地方法院已於 2001 年判決國家須負賠償責任,也認為國會有所責任,當時執政的首相小泉純一郎內閣表示,「雖然是前所未見的判斷,但有必要早日謀求解決」,放棄上訴。
漢生病患家屬辯護律師團的律師鈴木敦士說,政府能做出放棄上訴的判斷,是承認責任的第一步,站在辯護律師團及原告團的立場,對此表示歡迎。
鈴木說,未來如何補償家屬及消除一切歧視與偏見,希望政府能和當事人進行協議。
日本政府過去為防止漢生病擴大傳染,在 1953 年制定「痲瘋病預防法」,進行隔離患者。
雖然漢生病之後被發現傳染力極弱,也找到治療方式,但日本政府仍持續執行強制隔離患者的政策。
這項強制隔離政策一直到 1996 年相關法律廢止後才停止。前漢生病患者在日本各地提出訴訟,並在 2001 年獲法院判決勝訴。
日本政府與國會 2001 年承認隔離政策是錯誤政策且公開道歉,並提出相關補償救濟方案。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