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發言人 Kolas 今天表示,行政院正研擬 3 個月後,不排除以更具有法律強制力的「辦法」形式,公布危害國家資安的產品清單,以管理政府機關的資通安全。
路透社報導指美國總統川普預料可能在本週簽署行政命令,禁止美國企業使用危及國家安全的公司所製造的通訊設備,替禁止美商與中國電信巨擘華為做生意鋪路。
對此,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表示,中央政府各機關內,原本就對中國品牌產品格外小心,目前並沒有採購華為的電子產品,因為資安即國安,台灣尤其小心謹慎。
Kolas 說,行政院已在 4 月 18 日發布「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 18 日當天即生效。該「原則」適用中央、地方政府各機關,並要求各機關於生效後 3 個月之內提出可能危害國家資安的產品品牌清單,行政院正研擬 3 個月後不排除以「辦法」形式公布清單,以針對政府機關的資通安全進行管理。
Kolas 指出,「辦法」是基於法律授權而衍生的規範,法律本來就對所有人有規制的效力,因此法律授權衍生的「辦法」亦然,甚至可以構成依法處罰的依據;「原則」是行政機關內部控制的規範。因此,「辦法」跟「原則」的確有對象上、效力上的差異。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