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 5 月 24 日期限將至,但立法院迄今未完成同婚法立法。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總召徐永明呼籲,直接由立法院長蘇嘉全盡快召集協商,不必先經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協商。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在 2017 年 5 月 24 日做出第 748 號解釋,認為現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違憲,要求主管機關在解釋公告後 2 年內,修改相關法律。
攸關同婚權益的行政院版「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施行法」草案, 3 月 5 日在立法院院會逕付二讀;下一代幸福聯盟等團體則提出「公投第 12 案施行法」草案,由中國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代為提案,並排入 3 月 15 日的立法院院會報告事項,最後決議將草案逕付二讀,並與行政院版同婚法草案併案協商。
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議案自交黨團協商超過一個月無法達成共識者,由院會定期處理。「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施行法」草案逕付二讀、交付黨團協商後,自 3 月 5 日起進入一個月的「冷凍期」,在冷凍期中並未有任何協商。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立委周春米日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委員會預計 5 月 1 日或 5 月 2 日召集協商,但確切日期,會在 4 月 29 日確定。
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 5 月 24 日期限將至,徐永明今天接受記者訪問時呼籲,直接由蘇嘉全盡快召集朝野黨團協商,不必先經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協商。
他認為,沒必要先排一次委員會協商,希望直接由蘇嘉全召集朝野黨團進行協商。
徐永明說,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也有提出同婚法立法意見,其他立委若對這項立法還有新的看法,都可以在將來蘇嘉全主持朝野黨團協商時以修正動議提出。
他指出,同婚釋憲將滿 2 年,有些地方縣市為了因應 5 月 24 日開放同婚合法化登記,已經就地方政府權責準備就緒。但是眼前最重要的還是立法院必須趕快完成同婚法立法,否則還是會擔心是否「有名無實」,很多權益沒有獲得法律保障。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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