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今天 (8 日) 提出新的網路安全提案,一旦社群媒體公司和科技業者未能保護使用者免於受到有害內容影響,將受到懲罰。
英重視社群媒體有害內容
英國政府表示,將在一系列新的網路安全提案中,探討讓社群媒體高層對平台上發佈的有害內容,承擔個人責任的可能性。
在 14 歲的女學生羅素 (Molly Russell) 去世後,社群媒體使用者 ─ 特別是年輕人容易取得有傷害性內容,已日益引發全球關注,並成為英國政府的關注焦點。
羅素的父母認為,她是在看了網路上有關自殺和憂鬱症的內容後輕生。
而根據一份廣受英國媒體關注的政策文件,英國政府表示,將研究一旦未能限制有害內容散佈,將使用罰款來阻止造訪網站、以及追究公司管理高層的可能性。
在英國營運的科技公司組成貿易協會 TechUK 表示,這份文件是向前邁進的重要一步,但需要在為期 12 週的協商中再強化,政府做法的某些方面仍過於模糊。
TechUK 發表聲明說,讓這個新架構是有效、相稱且可預測的,將是至關重要的事。但也補充說,不是所有關切都能透過法規來解決。
據指出,這份政策文件還包括設立一個獨立的監管機構,目的在解決從鼓勵暴力和自殺,到傳播假訊息和網路霸凌等各種有害內容。
澳採取行動管控平台內容
世界各國政府正為如何更好管控制社群媒體平台上的內容所苦,這些平台常被指責為鼓勵侵害、傳播網路色情,以及影響或操縱選民。
而紐西蘭清真寺槍擊事件透過臉書直播,更引發全球憂心。在這起造成50人死亡的大屠殺之後,澳洲國會已在4日通過新法,如果社群媒體公司未能「迅速」撤除暴力內容,將面臨最高達年度全球營業額10%的罰款,而且高層主管也會被處以最高3年的監禁。
當時白人至上主義者、澳洲公民塔倫 (Brenton Harrison Tarrant) 在臉書直播屠殺過程,而且在被刪除之前,已在網路上瘋傳逾 1 小時。澳洲總理莫里森 (Scott Morrison) 形容這麼長的時間卻未能下架,令人無法接受。
如今,在澳洲的企業像是臉書、和擁有 YouTube 的 Google,如果未能及時刪除任何顯示謀殺、淩虐或強暴的視頻或照片都屬違法。此外,企業也必須在「合理的時間範圍內」通知澳洲警方。
社群媒體龍頭臉書已表示,期待與政府合作以確保新法規的有效性,並重申創始人祖克柏 (Mark Zuckerberg) 的觀點,亦即需要制定法規以取得跨平台的標準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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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中央廣播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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