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張姓機師於 2017 年間執勤完畢搭乘公司班機返台時,被控拉扯女空服員衣服要往廁所,涉及性騷擾。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張姓機師賠償新台幣 10 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張男是華航機師,他於 2017 年 10 月 13 日執勤完畢後,自泰國曼谷搭乘公司班機返台,一名女性空服員為張男服務時,張男對空服員說:「妳皮膚很白、輪廓很深,像妳這樣的姿色在泰國可是國色天香,超級美女呢」。
判決表示,空服員說謝謝後要轉身離開時,張男起身到空服員身邊,抓著她的制服袖口要前往廁所。空服員當下感到驚嚇並掙脫張男的拉扯動作。
空服員指控,張男在班機起飛後,不時找機會跟她攀談,過程中聽到張男跟客艙經理表示:「這個妹妹好可愛,很可口,很 SEXY,讓人想咬一口」等語。
空服員表示,班機落地後,她進行客艙檢查時,張男又向她說:「你這個小妖精挺厲害的嘛,把你們客艙經理也搞得心癢癢的」。她感到無比羞辱,回家後情緒激動,不斷哭泣,事後就醫治療,並向華航申訴性騷擾。華航認定性騷擾成立,空服員另提起民事訴訟,求償 50 萬元。
張男在法院審理時否認性騷擾,指出自己看見空服員臉上的妝沒畫好,提醒對方到廁所照鏡子;空服員指控他所說的話也並非事實。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張男行為已構成性騷擾,判決張男應賠償 10 萬元精神撫慰金。全案可上訴。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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