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宗教因素影響,菲律賓是全世界唯二不准合法離婚的國家,但最新民意調查顯示,有 5 成以上的菲律賓民眾贊成離婚合法化;相關法案也在國會審議中,但阻力很大。
菲律賓民調機構「社會氣象站」(SWS)9 日公布的報告顯示,有 53% 的菲律賓民眾贊成讓無法復合的夫婦合法離婚,其中 30% 強烈贊成,23% 有些贊成;有 32% 民眾反對,其中 10% 有些反對,22% 強烈反對;15% 無法決定。
53% 贊成者減去 32% 反對者,取得 +21 的淨贊成評分,根據 8 級評分對照表,屬於第 3 級的「普通強」(moderately strong),較「居中」高出一級。
淨贊成評分高於 21 的是首都大馬尼拉地區居民,以及有共同居住伴侶的女性、有共同居住伴侶的男性、鰥夫或分居的男性。評分低於 21 的包括高所得受訪者。
這項調查是社會氣象站於 2017 年 3 月 25 日至 28 日和 12 月 8 日至 16 日做的,受訪民眾各為 1200 名成年人,共 2400 人,誤差是正負 3%。
社會氣象站於 2005 年所做的首次調查,只有 43% 贊成離婚合法化,有 45% 反對,淨贊成評分為 -2,經對照屬於「居中」,2011 年以來維持在 +14 到 +31 之間。
菲律賓眾議院人口暨家庭關係委員會 2 月 21 日通過離婚合法化案,提交全院會議審議。但法案仍遇到極大阻力,菲律賓參議院多數黨領袖索托(Vicente Sotto III)說,離婚合法化案無法在參議院過關。
菲律賓多數民眾信奉天主教,由於教會反對,菲律賓也成為教廷以外,唯一不准合法離婚的國家,婚姻破裂的夫妻只能尋求「婚姻撤銷」(annulment)。
「婚姻撤銷」是指婚姻在特定條件下失去效力,例如結婚時其中一方未成年,或其中一方心神喪失而不具行為能力、逼婚、騙婚、無法履行夫婦義務等;離婚則是男女締結婚姻關係之後,以法律途徑終止。
許多感情破裂但被迫維持婚姻關係的夫婦,分居後各自尋找新的伴侶,因此引發許多後續的法律問題,包括財產分配、子女撫養權等。
離婚是否應該合法化,多年來一直在菲國引起辯論,天主教會表示這是違反教義及家庭倫理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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