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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為交大示範學倫調查

凌濤(圖)。圖片來源:中央社資料照

六天前,我揭發凌濤的碩士論文涉及大規模抄襲,並給他多次認錯的機會。未料凌濤賊比人惡,在特定媒體的掩護下謊言狡辯,甚至公然辱罵我是敗類與不要臉的髒東西。

頒發學位的交大默不做聲,任憑凌濤扭曲事實,散播謊言掩護自己的抄襲惡行。昨天交大出面了,但只發出一份語焉不詳的聲明,證實交大已成為政客抄襲的遮羞布。

圖片來源:取自 翁達瑞 臉書

交大的聲明語焉不詳,特定媒體如獲至寶,曲解為凌濤的論文獲認證沒有抄襲。對這樣的指黑為白,我無法接受。基於學者的良知,以及對交大師生的不捨,我必須站出來示範正確的學倫調查。

進入本文的主題之前,我必須指出,針對學術抄襲的判定,國內學界存在嚴重的雙重標準,而且有明顯的政黨差異。學倫調查不容許這樣的雙標。

學倫調查不容雙標

根據交大發出的聲明,凌濤的碩士論文已有過一次學倫調查。結論是凌濤的論文確實有不當引註的違反學術倫理情形,且交大允許凌濤修改與抽換論文。

問題是,學倫規範的不當引註指的是另一回事,例如引註形式不當、引註不全、錯誤引註、過度引註、二手引註、或變更引註等。

圖片來源:取自 翁達瑞 臉書

不當引註也包含引註疏漏,也就是未標註引述文字的原始出處。這類的不當引註等同抄襲,與教育部頒布的學倫規範相符。

教育部定義的抄襲就是援用他人之申請資料、研究資料或研究成果,但未註明出處。若不當註明的情節重大,也以抄襲論。

圖片來源:取自 翁達瑞 臉書

根據教育部的定義,凌濤的碩士論文確實有大規模的抄襲,但交大卻做出不當引註的判定。交大這麼做的理由,可在學位授予法找到答案。

根據學位授予法第十七條的規定,若論文有造假、變造、抄襲、由他人代寫或其他舞弊情事,學校授予之學位應予撤銷。

圖片來源:取自 翁達瑞 臉書

凌濤違反抄襲規定的事實,無異於其他非國民黨籍的政治人物,甚至情節還更嚴重。諷刺的是,凌濤只被判定不當引註,可以補正保留學位。其他非國民黨籍的政治人物卻被判定抄襲,學位被撤銷。

這是存在於台灣學界的學倫雙重標準:同一個學術不倫行為卻有兩個不同的罪名。要你死就用抄襲,屬非國民黨籍民代的下場。要你活就用不當引註,屬國民黨籍民代的特權。

凌濤涉及大規模學術抄襲,卻得到母校的寬貸,讓他四處征戰陷入抄襲爭議的政敵。這樣的雙重標準未能保護學術倫理,反讓交大成為政客抄襲的遮羞布。

學術倫理的遮羞布

在我眼中,凌濤不過是個政壇小屁孩,卻備受母校的禮遇,甚至包庇。凌濤使用交大這面學倫遮羞布由來已久,總共有三次。

這片遮羞布第一次被用在凌濤的論文口試。凌濤的碩士論文充斥抄襲的跡證,多數的大學教授可以一眼看穿。我舉例如下:

  • 凌濤撰寫的是碩士學位的論文(thesis),但他一再使用「paper」一詞,顯示相關內容抄自期刊論文。
  • 這是單一作者的著作,凌濤卻多次自稱「we」,顯示相關內容抄自多作者的文稿。
  • 凌濤的論文有多筆引註未被列入參考文獻,顯示相關內容來自抄襲。
  • 整部論文的寫作品質差異甚大,前後語調與口氣都不一致,抄襲嫌疑重大。
  • 凌濤論文的部份內容遠超過碩士生的程度,顯示抄襲自更高階的著作。

這種大規模的抄襲不可能逃過指導教授與口試委員的法眼。凌濤能順利取得碩士學位,歸功於交大的品管失靈,甚至是指導教授與口試委員的集體放水。

這片遮羞布第二次被用在學倫調查。根據我已經公布的證據,凌濤的論文抄襲自四份不同文稿。我手上的證據顯示凌濤抄襲的文稿更多。

我沒有任何行政資源,卻能輕易找到凌濤大規模抄襲的文稿證據。人力充足的交大卻只能查到凌濤的不當引註。這顯示交大的學倫調查是玩假的。

凌濤第三次使用交大的遮羞是進行式。抄襲被我揭發後,凌濤用謊言扭曲交大的學倫調查程序。交大卻默不做聲,任憑凌濤指黑為白。

最終交大發出了一紙語焉不詳的聲明,給予凌濤狡辯脫身的空間。雖然我揭發了諸多新事證,交大並未宣布重啟調查,只誇言依相關規定處理學倫問題。

讓我示範學倫調查

如前所述,凌濤的碩士論文有大篇幅超過碩士生程度的內容。除非凌濤在家裡自學武功,這些內容必然來自抄襲,而且指導教授最清楚。以下就讓我來示範嚴謹的學倫調查。

下圖截自凌濤論文的第 17 頁,內容顯然超過凌濤的能力範圍。

圖片來源:取自 翁達瑞 臉書

果然畫紅框的內容可在另一本交大的碩士論文找到,也就是下圖標示紅色的內容。凌濤抄襲了這位學長/姊更早完成的碩士論文。

圖片來源:取自 翁達瑞 臉書

下圖截自凌濤論文的第 18-19 頁,紅框內未標色的內容抄襲自另一份文稿,

圖片來源:取自 翁達瑞 臉書

也就是下圖紅框內沒有標示顏色的內容。凌濤的論文也抄襲了這份文稿。為了不傷及無辜,我暫不透露這份文稿的出處。

圖片來源:取自 翁達瑞 臉書

詭異的是,凌濤抄自上面這份文稿的內容,也可在另一份文稿發現,也就是下圖標示顏色的內容。為了保護第三者,我也暫不透露這份文稿的出處。

圖片來源:取自 翁達瑞 臉書

最有趣的是,凌濤抄襲自上述文稿的內容,也出現在另一本碩士論文,畢業學校一樣是交通大學經營管理研究所。

圖片來源:取自 翁達瑞 臉書

我在這裡比對了四份文稿,都是凌濤碩士論文抄襲的潛在對象。加上先前我揭發的四份文稿,凌濤可能抄襲了八份他人的著作。

我要請大家評評理:交大允許這種大規模抄襲的論文補正,到底置學術倫理於何處?對那些抄襲犯行較輕微,但仍被撤銷學位的人,交大的學倫處置公正嗎?(我的學倫調查示範在此先暫停,因為再比對下去會血流成河。我的目標是做賊喊抓賊、公開辱罵我的凌濤,沒必要傷及無辜。)

對交大的最後呼籲

我講過多次,學術抄襲是最大膽的欺騙,因為證據確鑿,而且永遠不會消失。我也講過,掩護學生的論文抄襲是最愚蠢的包庇,理由一樣:證據確鑿,永遠不會消失。

國內的學術環境有許多難處,除了凌濤之外,我不願苛責本事件的其他相關人士,但我必須呼籲交大正視凌濤的大規模論文抄襲。

讓這起學倫事件落幕的最好選擇,就是交大宣布重啟調查,凌濤也同時認錯道歉,並主動放棄詐騙取得的碩士學位。我到目前為止提供的抄襲證據,絕對足夠交大撤銷凌濤的學位。

如果凌濤繼續拿交大當遮羞布,我別無選擇,只能揭發更多抄襲的證據,甚至會傷及無辜。我不敢說我的電腦 D 槽很滿,但我有顆追求真相的熱心。

後註:凌濤取得學位時,陽明與交大尚未合併。故本文只稱呼交大,因為這起醜聞與陽明無關。

原文出自翁達瑞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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