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到公館辦事,把車子停在水源市場地下停車場,水源市場七樓與八樓是台北市交通裁決所,以前有好一陣子常來這裡辦公,這裡應該是負能量最強的公家機關,在罰單還不能在便利商店繳納的年代,這裡每天有一堆人排隊要繳違規罰款,你會同時聽到數鈔票跟罵三字經的聲音。
為什麼有一陣子會頻繁來這裡呢?當然不是來繳罰單的,當時我在大安分局第七組工作,這裡是我們的對口單位,以前的交通違規,是分局內的各單位開完舉發單之後,送到七組來,由七組輸入電腦建檔,然後交通事件裁決所才會有資料。
這個業務是由一位交助小姐負責,這位小姐坐在我的斜對面,她每天有很長的時間一直在講電話,大家經常看到她的電腦開著,但是都在種菜(時代眼淚開心農場),不過因為她是裁決所派駐在分局的,我們也不好說什麼。
有一次,這位小姐突然好幾天沒來上班,也沒有請假,裁決所派了兩個人來辦公室,跟組長交頭接耳,表情非常凝重,接著我們在她的桌子底下,找出一個紙箱,裡面裝滿了違規通知單,組長又找來鎖匠,打開她的內務櫃,這下不得了,成千上萬的違規通知單從櫃子湧出。
原來她每天都把上班輸入不完的違規通知單,趁下班沒人的時候,塞到櫃子裡,原本想說隔天找時間再來補救,但是隔天的違規通知單數量她也消化不完,就只好再繼續塞到櫃子裡,於是沒有輸入的違規通知單越來越多。
民眾要去裁決所繳罰款,裁決所說沒有啊!沒有這筆違規!大部分人覺得真是有夠LUCKY,晚上去喝兩杯慶祝一下,但是有人就覺得不死心,隔了一段時間再去問,問了三四次之後都說自己沒有違規,可是不對啊,明明警察攔下來開了紅單給他,非得要問個清楚不可。
於是這種情況發生了幾次之後,裁決所就開始跟各單位清查比對,才發現舉發數量跟建檔數量遠遠對不上,只好開始清查,最後發現違規通知單堆積如山,我記得大概有四萬多筆違規沒有輸入。
因為已經過了裁罰期限,所以這些違規就一筆勾銷,幾大箱的紅單只能丟進焚化爐,讓我想起了當年馮諼幫孟嘗君燒借據的故事。
原文出自石明謹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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