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起來,原本以為柯文哲的偵訊會有結果,結果沒有,事情發展到現在是這樣:
「偵訊進度停頓。因為他想直接離開地檢署,檢察官只能當庭逮捕他,他則是要求法院提審,目前等待法院審理中。」
其實,在昨天早上搜索的時候,他與佩琪是自願到廉政署與地檢署接受訊問的,請注意「自願」兩個字,意思就是,檢察官沒傳喚他們,但是他們基於自己想要說明案情,所以接受檢調單位訊問。到凌晨檢察官問訊時,他都還只是基於被告的身份自願配合調查。
問題來了,凌晨時,他突然說,我不想自願了,我想回家。
這時候就很麻煩,因為你先前是自願來,也都知道檢察官的偵辦方向了,你現在要回家?套句鄉民最喜歡說的話:「我褲子都脫一半了,你給我看這個?」這時候,當然不能讓他回去,如果他想拒絕夜間偵訊,覺得自己累了,可以跟檢察官要求在地檢署休息,但是要回家?在實務上臣妾做不到啊!
他本來是自願來,法律上不能強制他留在地檢署,所以,檢察官只能當庭逮捕,做成強制處分,他變成不能離開。大概意思是這樣。
然而,他立刻提出,要求法院提審,到底有沒有意義呢?那只是多一個程序而已,白話文叫做拖時間,法院會再問地檢署與柯文哲,了解逮捕是不是不合法,一旦合法,地檢署又會繼續進行訊問,只是多了一個讓地檢署聲押的理由,畢竟你曾經想要回家「休息」,檢察官怎麼會知道你是不是要回家串供?以阿北的體力,漫長的程序、以及地檢署地下室的環境,其實真的不會建議這麼作。
這個跟地檢署想要夜間偵訊,阿北不願意所以逮捕他,真的一點關係也沒有,只是看到這樣的技術性干擾,有點難過而已,何必如此折磨自己呢?
不過想想,他拿了補助款去買自己名下的辦公室,不管民眾黨財務困窘,還辜負了這麼多支持者的心意,他還是繼續被折騰好了,畢竟這是他自己選擇的路。
原文出自呂秋遠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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