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桃園市長的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鄭文燦疑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桃園地方法院今天裁定以新台幣 500 萬元交保。鄭文燦下午在律師陪同下,面帶笑容步出法院大門,全程不發一語。
鄭文燦疑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桃園地檢署今天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裁定以 500 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檢方當庭提出抗告。
鄭文燦的律師下午2時許將 500 萬元現金帶至法院辦理交保,鄭文燦則在下午2時 36 分許在律師陪同下,面帶笑容的步出桃園地院大門,面對媒體追問「生日當天遇到這種事有什麼感覺」等問題均不發一語。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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