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對母女指在國道 1 號汐止高架路段遭逼車、丟雞蛋且比中指,已提告毀損與公共危險罪等。警方表示,此行為已違反道交條例,刑事部分將通知涉案人說明後移送偵辦。
網友在社群網站群媒體( Facebook )貼文表示,他的女友在 28 日晚間 10 時許開車載媽媽回家時,於國道 1 號汐五高架道北向 20 .7 公里處,遭 1 部小客車丟雞蛋、比中指,已提告刑法公共危險、毀損與公然侮辱等罪。
警方調查,小客車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向車外丟棄物品及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間隔距離,皆可處新台幣 3000 元以上與 6000 元以下罰鍰。
警方表示,當事人提告刑案部分,警方後續將通知對方駕駛人到案說明,並依法移送。
警方呼籲,用路人若遇到惡意逼車,不要直接與對方起衝突,可在事後以行車紀錄影像方式,上傳到國道公路警察局檢舉專區提出檢舉,經檢視查證違規屬實,警方將依法處罰,如果涉及刑案依法偵辦。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