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愛的同胞諸君!我們島內兄弟,若是不謀社會的幸福,不知民眾的勞苦,只曉得侍候官僚,奔走權勢,足將進而趦趄,口欲言而嚅囁,患得患失,不惜敗節墮名,這輩人,豈不是士林蟊賊嗎?怎能夠算做什麽士呢?萬望諸君!記得勞工神聖、職業平等,人人總要確立根本方針,個個都要共同勉勵,絕不可顧目前而誤終身,求己榮而毒社會。」
–林呈祿
以上這段語重心長的話語,是台灣民族運動、民主運動先驅林呈祿在《臺灣民報》第二期的一段文章,距今足足一百年了!今天台灣這種「顧目前而誤終身,求己榮而毒社會」的人,多不多呢?恐怕今天的冥誕壽星林呈祿要含淚九泉吧?
林呈祿出生於1886年(清光緒12年)的今天,台灣桃園大園人。
林呈祿9歲時,台灣被滿清割讓給日本。他的三伯父因參與抗日行動被日軍殺害;他的父親原本是板橋林本源家族的收租職員,為保釋鄉民,與日警交涉,因語言不通也遭殺害,當年林呈祿只有10歲。
1908年(明治41年)林呈祿畢業於台灣總督府國語學校(後改名台北師範學校);1910年,通過普通文官考試,被分發台北地方法院任職。 1914年(大正3年),前往日本明治大學就讀法科。 1917年畢業之後赴中國湖南省立政治研究所擔任教授,因適應不良,翌年1918年回日本東京,開始投入正在萌芽發展的台灣民族運動、自治運動。
1919年底林呈祿參加由蔡惠如、林獻堂結合旅日台灣留學生成立的「新民會」,是創會重要幹部。新民會原本主張撤廢「六三法」(日本在台殖民統治的根本大法)。但林呈祿認為,六三法是建立在台灣與日本是異質社會的基礎上,因此我們倒不如在這個台灣特殊的地位上,爭取設置自己的議會。林呈祿的意見被接受,於是,新民會的政治運動,遂從廢除六三法,轉向成「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所以林呈祿是台灣議會運動的關鍵人物。「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的請願書就是出自林呈祿之手。
新民會又創刊機關刊物《台灣青年》(後改名《台灣》),林呈祿擔任總編輯,雜誌發行於東京。
1921年10月蔣渭水、林獻堂等人成立「台灣文化協會」,林呈祿為創會理事。
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於1923年組織「台灣議會期成同盟會」,觸犯台灣總督府的「治安警察法」,引發「治警事件」,在台的成員受到日警的搜捕,總督府也委託東京警方逮捕人在東京的林呈祿,回台受審。在法庭上,林呈祿以「強權所在沒有正義公理」指斥台灣總督及各級官僚。林呈祿最後被判處三個月徒刑。
1923年4月《臺灣民報》創刊,由林呈祿擔任主筆,他在創刊詞中說:「…這個新刊本報,專用平易的漢文,滿載民眾的知識,宗旨不外欲啟發我島的文化,振起同胞的元氣,以謀臺灣的幸福,求東洋的和平而已。」在日本殖民統治下,《臺灣民報》自詡是「台灣人唯一的喉舌」。
《臺灣民報》於1927年(昭和2年)8月獲准在台灣發行,後來發展成《臺灣新民報》,也從旬刊、週刊,到日報。林呈祿都擔任要角:常務董事、主筆、編輯、印刷局長、總主筆、總編輯等。
中日戰爭爆發後,《台灣新民報》如臨深淵,1941《台灣新民報》被迫改名《興南新聞》,最後被日本殖民當局強行與其他5家報紙合併為《台灣新報》。
戰爭期間,日本大肆推動「皇民化運動」,林呈祿被拉出來擔任台灣總督府評議會員,以及皇民奉公會文化部長。當時,誰敢不從?
二戰結束,林呈祿被國民政府邀請為台灣人參加南京受降典禮的六名代表之一。
國民政府接管台灣後,接收《台灣新報》改為《台灣新生報》,林呈祿被聘為董事,此外又被聘為台灣省文獻委員會顧問。
1946年(民國35年),林呈祿創辦「東方出版社」,希望從文化事業發展。翌年爆發二二八事件,林呈祿逃過一劫,倖免於難。但此後他不再與聞政治。而「東方出版社」也被半山集團奪去經營權,林呈祿只掛董事長虛名,1967年改任顧問。隔年(1968年)6月16日,83歲的林呈祿在沈寂中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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