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說女王回答哲學問題的答案比我的容易了解很多,我𠄘認。我寫的很多東西,又臭又長,但還是有人來看。
今天大太陽,大家又辛苦地在青島東的街頭抗議,很多人都是對黃國昌的不爽,因為他背叛了自己之前的言行和立場。
在蚵仔、蔥及藍白政黨和媒體都是騙子的台灣社會下,我突然想到:
𠄘諾是一個理性的問題嗎?我們如何看待𠄘諾?自己的承諾以及他人的承諾?
不管在什麼關係上,不要𠄘諾,就不可能會違反承諾,這樣是否可以得到自由自在的人生?不負責任是不是自由?
沙特認為,自我欺騙是人們逃避承擔責任的一種方式。個人可能在外界壓力下違背承諾,這反映了他們屈從於他人或社會的規範,而非忠實於自己本真的存在。
存在主義強調個體應該真誠地面對自己的選擇和責任。違背承諾可能導致內在空虛和存在的失落感,因為個體未能忠實於自己的價值和選擇。違背承諾可能導致個體失去真正的自由,因為他們選擇了逃避責任,而非承擔自由的後果。
從存在主義的角度看,信守承諾是一種理性的行為,因為它體現了個體對自由和責任的承擔,保持了真誠的存在,並賦予了人生的意義。
原文出自李忠憲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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