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議員顏翎熹今天在市議會質詢表示,關於性專區設置問題,市府日前回文認為,須離學校、幼兒園等逾 300 公尺範圍,市區無合適地區可設置;她認為距離規定過於嚴苛。
無黨籍嘉義市議員顏翎熹去年請嘉義市政府評估設立性專區的提案,獲多名議員支持,這件提案於去年 12 月間通過;市長黃敏惠當時認為,就法令面進行討論,研議可行性及適法性,但提案重點仍在民意溝通。
顏翎熹表示,依據嘉義市警察局行政科的回覆公文解釋,嘉義市轄區經內政部核定,均為都市計畫區,依規定,性專區設置區域限於商業區範圍內,且應與學校、幼兒園、寺廟、教會等建築物保持適當距離。
她說,因嫌惡設施易對不動產交易價值造成負面觀感,影響消費心理價值判斷,因此,上述適當距離採取 300 公尺為基準。
嘉義市警察局指出,經調查嘉義市各級學校計有 47 間、公私立幼稚園 74 間、教會(堂) 60 間、寺廟約 500 間,將上述地點經過套繪後,與商業區距離未超過 300 公尺,因此,嘉義市暫無設置性專區合適區域。
顏翎熹指出,這項限制距離過於嚴苛,國外設有性專區的荷蘭、德國等國家都沒有規定要距離敏感設施多遠;台灣只有規定殯儀館要距離學校、醫院 300 公尺,以及公墓離約 1000 公尺、火化場也要 300 公尺以上。
顏翎熹說,依嘉義市視聽歌唱理髮三溫暖舞廳場等特種行業管理條例,並沒有規定要離敏感設施多遠距離,與性專區性質相近的特種行業都沒有距離限制,質疑性專區為何要有距離 300 公尺限制。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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