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大家都搞錯重點了。任何制度的落實,都取決於一個大前提:
執行制度的人,他的動機必須是要維護這個共同體的。
如果執行制度的人,他一開始的動機就是要顛覆這個共同體,或是濫用制度來謀一己之私,或是以改革制度為口號不負責任地漫天喊價的話,基本上,什麼良好的制度設計都是沒有用的。
威瑪共和國的憲政制度,是結合當時憲政研究精華的理想產物。但是德國人民並沒有打算去守護這個制度,而是像柯粉崇拜柯文哲一樣,把國家的希望寄託在各種極端的、各種言行不負責任的政治人物身上。
結果就來了個小鬍子,威瑪也不威瑪了。
台灣缺乏的不是制度上的進步,而是根本連共同體意識都有問題。
原文出自蕪菁雜誌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