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有人用之前中生納健保政策來緩頰中國國民黨縮短中配拿身分的修法方向。
各位可以參考 Ms. 老張|乂煞氣a立院OL乂 的圖,正式修讀學位的中生目前約 2000 人上下,且在中共對內宣傳台灣不友善之下,已無馬英九時期大量學位生,曾高達三萬多名的「研習生」更幾乎沒有了。
學生來台學習要繳學費,學校可以依學習成果決定給不給學位,拿不到學位也就沒有簽證不能留在台灣。
用這個來緩頰中配取得公民資格、擁有投票權的條件,會不會扯太遠?
我主張中國是外國
中國學生比照外國學生權利義務。
中配目前在台灣相關歸化和依親等規定跟其他國家外配不一致,若要談取得公民權一致的同時,就一起討論其他條件是否要調整。
當然這些討論很容易進入「為什麼要對不友善國家開放」的情緒,也會有另一些人說「為什麼要對特定國家限制」。
其實國家本來就可依照外國人本國特殊性,增加限制;例如特定國家人士簽證申請案件,需有特定原因並經申請,駐外館處也可視個案需要,要求在台關係人出具保證書提供審查。
我們需要討論的,就是:
- 如何逐漸在法律裡讓中國(包括港澳)實質等於外國。
- 再由「中國是要更寬鬆看待還是要更緊縮嚴格的外國」,來設定各限制或開放條件。
至於「為什麼不修憲讓中國不是我國(這句話好荒謬)」
因為修憲要 3/4 席出席,出席委員 3/4 通過,還要經過公民複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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