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台南大學第 16 屆學生會於去年7月與第 15 屆交接後,發現學生會經費結餘短差新台幣6萬餘元,經向校方反映進行協調未達共識,發表聲明將向第 15 屆學生會提告。
台南大學第 16 屆學生會今天在臉書( Facebook )發表給全校學生以及全國關注學生自治夥伴聲明,指稱於去年7月 29 日與第 15 屆學生會進行財務交接時,第 15 屆學生會表示有缺漏器材已告知校方課指組,但電子決算表置於雲端無法當場對帳。
聲明中指出,去年7月 30 日發現財務有問題,移交經費短缺6萬 1275 元,之後向校方反映,自去年8月至今開過多次協調會,但沒有具體結果。
聲明中指出,學生會由全體學生依民主程序票選而出,任何人擔任學生會皆需要恪遵法令,第 16 屆學生會秉持公款法用,依據 112 年 11 月2日學生議會決議授權學生會長追討第 15 屆學生會經費短缺,將提出民、刑事告訴,期望學校尊重學生會學生自治權力,並給予適當法律資源協助。
第 16 屆學生會並向校方提出3點訴求,第1點是學校對於此事調解層級需學務長等級以上出面,協調第 15 屆學生會經費短缺案,及處理第 16 屆學生會在尋求協助時所遇到問題;第2點為依據學生自治原則,學生議會決議通過的決算書,若支出要更動,學校應承諾不以任何形式要求學生會進行核銷;第3點為經費調解會期程應儘快敲定。
台南大學對此以文字回應指出,校方感謝歷屆學生會的參與投入,但學生對相關法規有不熟悉處,校方負有輔導之責,此案接獲反映後一直在協調處理,過程中,現任學生會有所疑慮,校方也將由學務長安排於近日內再進行協調處理,並藉由法律、會計等專業協助進行釐清。
校方指出,學生會是自治組織,校方均予以尊重,不會強硬要求學生會如何處理,這也是學生學習、解決問題的過程,希望學生們能在最小影響下,讓問題獲得釐清解決。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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