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的光污染管理指引於日前公告,暗空協會今天表示,精進版的指引沒有規範路燈,也沒納管非可見光,光害立法不及格,跟國際差距愈來愈大,也愈來愈落後,呼籲新總統與新國會重視光害,並應加速立法遏止光汙染蔓延。
暗空協會及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舉行「重視光害防治、提升能源效率」記者會。
新版的光汙染管理指引,新增國家公園、自然保育區及生態保育區等路燈色溫建議不得高於 3000K 、各級道路不得高於 3500K 。
不過,暗空協會會長林正修表示,全台灣有 200 萬路燈,若加上大型光源,大約有 240 萬個光源,然而,新版的管理指引, 3000K 以下只有規範保護區,管制範圍不到 0 .5 %範圍。
林正修表示,新指引雖訂定量測方法,但卻無法測量道路及建築的點狀閃爍光源,事實上並非沒有量測方法。非可見光如紫外光、紅外光等對人體健康及生存環境已造成負面影響,包括電動車的測距就用到非可見光,對人的眼睛承受很大的刺激,新指引卻沒有納管,目前愈來愈多交通工具以非可見光來掃描及偵測,呼籲應盡速納管。
環境部大氣司簡任技正呂澄洋表示,這次指引增加部分是,對於國家公園、自然及生態保育區訂定路燈色溫不能超過 3000K ,對於各級道路建議的上限值是 3500K ,並非沒有規範,各級道路的管理單位可依照安全需求做調整,朝低色溫推動道路及環境照明。
呂澄洋說,訂定的指引有邀集各部會會商並共同來推動,後續也會跟目的主管機關及地方政府合作,盼地方政府可以參考指引,採因地制宜作法將指引納入地方自治條例來管理,這也是環境部未來推動的方向。
內政部國土署都工組科長吳文雄表示,建物及廣告招牌將配合新指引修正規範及管制,另為推動能源政策,市區道路照明燈具均採用 LED ,依經濟部能源局全台設置 LED 路燈技術規範,並配合國家標準 CNS 15233 ,目前採用中低色溫約 3000 至 5000K ,未來也會配合環境部新指引規定修正推動。
不過,林正修質疑 5000K 怎麼能算是中低色溫,若規範 3000 至 3500 K為原則,就不應容許有意外。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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