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總統大選可以這樣明目張膽的搓湯圓?
大家還覺得很有趣?
這樣是一個正常的國家嗎?
侯友宜說要重啟特偵組啊!
這不就是特偵組要做的工作嗎?
我在郭台銘參選總統的時候寫那篇文章實在太保守了,這些人根本目無法紀,只要有中國在背後撐腰,完全踐踏台灣的民主!
正副總統選罷法第 84 條
對於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放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
原文出自李忠憲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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