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我馬遠布農族祖先遺骸自救會」今天在行政院前陳情,再到台大抗議。台大表示,願以最大誠意歸還馬遠先人遺骨,但設立基金和新台幣 14 .9億元的鉅額賠償於法無據,也超出台大能力所及。
台灣大學醫學院於 1960 年間,赴花蓮縣萬榮鄉馬遠村挖掘布農族人遺骨進行研究。馬遠部落後代 2017 年舉行記者會,要求台大返還祖先遺骨、建立紀念碑,規劃歸還儀式和成立補償基金會,雙方多次協商未達成共識。
馬遠自救會會長馬鍾啓今天表示,祖先骨骸已貢獻台大 63 年,族人盼早日迎回並撫慰安息,台大該「放」他們有尊嚴的回家,同時對全體村民交代,絕不允許顢頇行事,否則族人一定有更激烈的回應。
馬鍾啓強調,自救會期盼尊嚴迎回祖先,設立紀念碑及園區來警惕這段悲慘的歲月。官員們及台大能記取歷史教訓,停止對原住民任何形式的剝奪,讓馬遠祖先遺骸不再被當做無言的工具,讓他們結束流浪,回家團聚。
台灣大學校方透過新聞稿表示,馬遠自救會到台大表達訴求,台大主任秘書王大銘代表學校出面接受陳情但遭拒絕,現場人士還出現激烈行為,台大對此侵擾校園安寧與安全一事深感遺憾。
台大說明, 43 箱馬遠部落先人遺骨均妥善保存於台大醫學院體質人類學研究室;過去多次召開協調會,台大也表達願歸還馬遠先人遺骸的最大誠意,但因需配合萬榮鄉公所公墓的馬遠祖先紀念納骨牆工程,至今未施作。
台大校方提到,在歷次協調會中均表達願意辦理歸還先人遺骨並協助製作紀念碑、持續對馬遠部落回饋,提供醫療及教育衛生服務、給予尊榮追封大體老師,並於適當地點立誌紀念、遺骨事件列入台大校史紀錄等。
至於設立基金會及賠償部分,台大表示,公立學校所有經費支用均須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根據教育部規定,台大無法再成立基金會;依最近一次原住民族委員會主持的協調會,馬遠自救會提出 14 .9億元的賠償,設立基金會和鉅額賠償部分於法無據也超出台大能力所及。
日前英國愛丁堡大學才歸還 1874 年牡丹社事件排灣族先人頭骨,前原民會副主委、東華大學民族事務與發展學系副教授陳張培倫( Tunkan Tansikian )今天臉書貼文表示,在排灣族遺骨案中,愛丁堡大學其實是第三者,輾轉取得遺骨,歷史傷害並不是愛丁堡大學所造成,該校並非歷史事件的當事人(當事人是日本侵略軍)。
他指出,但在馬遠遺骨案中,台大並不是第三者,而是當事人,歷史傷害是由其所造成,所以,台大對該傷害的彌補責任,不能夠只有裸還,而應該另有表示(包括協助遺骨返還後有關存放費用)。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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