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勞動部今天討論放寬家庭看護移工申請門檻。衛福部會後表示,將針對 3 族群放寬;勞動部指出,相關法規預估今年底上路,初估將增2萬名移工。
民眾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是依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第 1 項第 8 款至第 11 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 18 條第 1 項所定,除接受醫療機構巴氏量表專業評估外,尚包括符合特定身心障礙重度等級以上項目之一等資格。
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長簡慧娟會後接受媒體聯訪表示,今天會議初步結論將放寬 3 族群申請家庭看護移工門檻,包含增加自核定長照服務之日起,使用照顧服務持續 6 個月以上者,提供覺得長照服務無法滿足需要的民眾選擇;以及經 1 名神經科或精神科專科醫師臨床診斷失智評估量表(CDR)輕度以上者。
還有原特定身心障礙重 度等級以上免評項目,將失智症放寬至輕度,肢體障礙及罕見疾病改不限病症,並增加呼吸器官失去功能之障礙程度達重度以上、吞嚥機能失去功能之障礙程度達中度以上2類別。
此次放寬影響族群,簡慧娟說明,長照部分符合資格者約 30 萬人,失智症方面約 20 萬人,符合特定身障人士約 10 萬人,初步估計共約影響 60 萬人;但整體情況仍是由各家庭依需求申請。後續將就今天取得的初步結論,與勞動部討論執行可行性及相關細節,再進一步對外界說明。
勞動部次長陳明仁接受媒體聯訪表示,衛福部估算 60 萬家庭可能有資格,但不代表所有家庭都會聘僱移工,很多人仍會使用原有長照系統,因此依過去經驗估算,應約有 2 萬至 3 萬人會聘僱移工,相關法規預計年底前上路;另外,在供給面部分,勞動部也會持續尋找移工來源國。
衛生福利部雙和醫院醫療副院長劉燦宏是今天參與會議討論的專家之一,他在會後聯訪時表示,這次特別將使用呼吸器、鼻胃管個案納入不再限用巴氏量表評估,主因是這類對象日常照護困難,再加上家屬帶個案到醫院進行巴氏量表不方便。
劉燦宏樂見未來放寬看護移工申請,不再侷限巴氏量表評估,他將多元評估簡稱為「3C」,分別為照顧管理評估量表(CMS)長照需要等級大於 2、臨床診斷失智評估量表(CDR)輕度以上、擁有新制身心障礙分類系統(ICF)證明,希望改變評估方式,解決申請看護移工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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