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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死囚連身條款釋憲案 憲法法庭下午宣判

憲法法庭示意圖。圖片來源:中央社

35  名死囚等認為最高法院分案實施要點中的「連身條款」違反公平審判等原則,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將於今天下午 3 時宣示裁判。若獲判違憲,死囚可能獲得重新審理。

另一方面,法務部長蔡清祥今年 3 月間被問到死刑執行時表示,全部死囚都有聲請釋憲,如果釋憲有了結果,且法律程序完備,就一定會依法執行死刑。若憲法法庭下午判決連身條款合憲,法務部是否執行死刑將再度成為社會關注議題。

現行最高法院刑事分案實施要點規定,「原審更三審以上再行上訴之案件」及「重大刑事案件發回更審再行上訴案件」應由原承辦股辦理,即俗稱的「連身條款」。

包括黃春棋等死囚及前唐榮鐵工廠公司營建部經理劉政哲等人,認為最高法院分案的連身條款違反憲法公平審判、審判獨立及平等原則等,陸續聲請釋憲。

憲法法庭將 46 案併案後,於去年 10 月 24 日舉行說明會,劉政哲、黃春棋等人的訴訟代理人、關係機關最高法院、司法院刑事廳、專家學者出席,分別提出合憲或違憲的看法。另外,有 3 名大法官迴避,大法官吳陳鐶線上參與。

說明會結束後,仍有人提出聲請釋憲,至今共 52 件併案,其中包含 35 名死囚為聲請人。憲法法庭定於今天下午 3 時宣示裁判。

法界人士指出,若宣示違憲,死囚可能獲重新審理的機會。

 

(新聞資料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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