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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伯祥:贊成在民意基礎上 逐步朝廢死前進

圖片來源:中央社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今天舉行對大法官被提名人行使同意權案審查會。立委關注是否廢除死刑,大法官被提名人尤伯祥提到,國家有義務遵照兩公約規定,他贊成在民意基礎上,逐步朝向廢死前進。

立法院第 10 屆第 7 會期第 1 次臨時會第 1 次全院委員會今天舉行對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行使同意權案審查會,由立法院長游錫堃主持,審查會的議程安排上午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蔡彩貞和朱富美、下午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陳忠五與尤伯祥。

審查會進行詢答時,國民黨立委洪孟楷、林德福分別詢問尤伯祥,台灣現在有 38 名死囚未執行,法務部說這些死囚有聲請釋憲,但司法院說法務部有訂定執行死刑的規則,是否認同法務部、司法院互踢皮球的做法,以及死刑是否要保留還是廢除。

尤伯祥說,按照已簽署並且國內法化的兩公約,尤其在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第 6 號、第 36 號意見書中,明確表示希望締約國朝向逐步廢除死刑的道路前進,他贊成在民意的基礎上面,逐步朝向廢死前進,但公約同時也考慮到,締約國有很多國家還沒有廢除死刑。

林德福詢問,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開宗明義提到,為因應國家統一前的需要,是否認同其國家統一主張。

尤伯祥說,在釋字第 328 號解釋之後,已清楚界定政治問題不是大法官應該要表示意見或可以審查的範圍,而國家統一這件事,由於涉及中華民國憲法第 4 條固有疆域的解釋,他不適合表示意見。

林德福追問,以中華民國憲法為基礎下,如何詮釋兩岸關係;尤伯祥說,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11 條,已有明確的憲法委託,而立法院訂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在此條例架構底下,如何運作或實施,這可能會成為違憲審查標的,但若涉及固有疆域的解釋,大法官可能必須將它當作政治問題,不去加以審查。

陳忠五說,憲法增修條文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都出現國家統一前,「這個國家我們必須堅持是中華民國」。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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