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檢署偵辦板橋某幼兒園教保員疑餵藥案,今天發動第 3 波行動以被告身分約談 3 名教保員到案;複訊後諭令劉姓教保員 2 萬元交保,洪姓教保員請回,鍾姓被告將在下午訊問。
3 名家長 5 月 14 日前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報案,指就讀板橋某幼兒園子女自今年 2 月至 4 月間有情緒易怒及自殘等行為,並稱遭老師餵食不明藥物及遭到不當體罰等,檢警 5 月 18 日搜索後,帶回遭指控的趙姓教師調查,檢方複訊後諭令新台幣 2 萬元交保。
檢警昨天發動第 2 波行動,兵分 9 路搜索彭姓園長與教保員住處等地,並帶回園長等共 5 名被告到案說明;複訊後,彭姓園長新台幣 5 萬元交保,另 4 名教保員分別以 2 萬元到 3 萬元不等交保。
檢警今天再另約談劉姓、洪姓與鍾姓教保員等 3 人,複訊後諭令劉姓教保員 2 萬元交保,洪姓教保員請回,鍾姓被告將在下午訊問。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