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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正副議長選舉涉賄案首開庭 10被告全否認指控

台南市正副議長選舉涉賄選案,台南地方法院24日首開準備程序庭,民進黨籍議長邱莉莉(左)步出法院時表示,相信司法會還她清白。(讀者提供)圖片來源:中央社

台南市正副議長選舉涉賄選案,台南地方法院昨天首開準備程序庭, 10 名被告在律師陪同下出庭,全部否認檢方起訴內容,並質疑證據能力,法官最後諭知 5 月 20 日續開準備程序庭。

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正副議長選舉涉嫌賄選案共起訴 10 人,分別為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市議員黃麗招、李文俊、李鎮國,以及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台南市無黨團結聯盟顧問楊志強、李鎮國的妻子高玫仙、台南市政府地政局約用人員黃怡萍。

南檢認為,邱莉莉、郭再欽、林志展、楊志強涉行賄台南市議員方一峰;以及邱莉莉、郭再欽、林志展、黃麗招、李文俊及黃怡萍涉嫌行賄李鎮國及高玫仙所為,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100 條第 1 項,對於有投票權人,行求賄賂而約其投票權為一定行使罪嫌;李鎮國及高玫仙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100 條第 2 項,期約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許為一定之行使罪嫌。

另外,邱莉莉、郭再欽、林志展、林士傑恐嚇方一峰,涉犯刑法第 142 條第 2 項、第 1 項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方法妨害他人自由行使法定政治上選舉未遂罪嫌。

邱莉莉下午在法庭上發言表示沒有賄選,委任律師則質疑檢調單位對邱莉莉通聯監聽的合法性,並強調邱莉莉爭取非民進黨籍議員的支持,並無期約行賄,也沒有參與恐嚇,僅有政黨協商。

林志展委任律師指出,檢方起訴的相關供述、通聯紀錄都無法與林志展有實際連結,林志展在民進黨團開會時推舉支持李文俊擔任副議長,未涉不正當利益,也沒有參與恐嚇方一峰。

李文俊委任律師指出,李文俊選擇與邱莉莉、林志展結盟,只是單純政治考量。

黃怡萍的律師則說,黃怡萍是李文俊的遠房表妹,並強調政治結盟並非不正當利益交換。

黃麗招委任律師表示,檢方僅以他人自白指控黃麗招行賄,並無其他證據。

李鎮國、高玫仙委任律師指出,李鎮國因與李文俊交情好而決定支持李文俊,不需要期約行賄,高玫仙沒有正副議長選舉投票權,沒有違反選罷法。

郭再欽委任律師則說,因過去民進黨內部曾有人跑票,邱莉莉希望尋求第三方結盟,只是單純政治利益,沒有賄選,也未參與恐嚇。

楊志強委任律師表示,楊志強與前議長郭信良關係友好,沒有幫忙行賄方一峰,起訴書中也未提及楊志強與邱莉莉、林志展有聯繫的事證。

林士傑的律師表示,林士傑與方一峰見面時並未以兇惡語氣對話,要求申請其他證據調查。

邱莉莉在庭訊結束後走出法院時,面對媒體詢問對官司是否有信心時僅簡短表示,尊重司法,相信司法會還她清白,謝謝大家關心。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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